眉山一男子农药毒鱼百尾被判刑而且还……-天天快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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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一男子农药毒鱼百尾被判刑而且还……
案情回顾
2022年11月8日10时许,被告人王某在丹棱县齐乐镇龙鹄村5组丹蒲快速路旁的思蒙河上游冷箐沟河段使用鱼竿钓鱼22尾,之后将农药“甲氰菊酯”倒入河中,用渔网捕捞鱼119尾。当地村民发现后制止并报警,民警随即到达现场抓获王某并扣押其捕捞的渔获物141尾及用于捕鱼的鱼桶2个、鱼竿2根、渔网1个、农药甲氰菊酯6瓶。后经丹棱县农业农村局认定,王某系在禁捕期禁捕区内捕捞水产品,其使用甲氰菊酯捕捞水产品构成毒鱼的行为,其捕捞的渔获物141尾均为鲫鱼,其中使用毒鱼方法捕捞的119尾鲫鱼总重量4.395千克。经丹棱县农业农村局评估,王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总损害价值10088元,应以增殖放流价值10088元的鲫鱼(规格约为1两/条,数量约8400尾)对渔业资源损失进行生态修复。
庭审现场
为严厉打击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渔业违法行为,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晓度,法院干警在庭审现场还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,向当地群众发放禁渔宣传资料,普及有关禁用渔具、禁渔区域、禁渔期间的法律法规,提醒大家遵纪守法、保护环境。
十年禁渔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,每位公民应承担起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,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。下一步,丹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力度,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,让青山常在,让绿水长流。
来源:丹棱县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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